首頁示意圖示 首頁 » 重要訊息公告 » 教育實習

三角形標點 重要訊息公告:教育實習

國立臺灣大學師資培育中心97學年度教育實習安排流程表

(※本時程如有變動以本中心網頁http://www.education.ntu.edu.tw/最新公告為主)

日期 事項
96年9月17日~9月28日 教育實習申請:申請者填寫並提出實習申請(分為半年教育實習課程或一年教育實習)。
96年10月1日 函請簽約實習學校提供本校下年度實習名額。
96年10月2日(星期二) 公告教育實習申請名單:本中心統計並公告各科明年度實習人數。
96年10月5日(星期五)中午 1.召開教育實習說明會:會中說明本校教育實習安排及協調要點、跨區實習實施要點、初檢及專門課程證明書暨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申請說明以及公布下年度簽約實習學校名單;
2.推選各科召集人。
96年10月30、31日(星期二、三) 跨區實習申請:符合本校教務處師資培育中心跨區實習實施要點規定之申請者得繳交相關證件提出申請。
96年12月17日(星期一) 校友參加教育實習申請:依本校非應屆畢業學生申請參加教育實習注意事項,畢業二年(半年實習)或畢業五年內(一年實習)校友申請參加教育實習。
第一種實習安排方式(登記分發) 96年10月15日(星期一) 1.於本中心網站公告各簽約實習學校提供本校之登記分發名額。
2.申請者依據本校教務處師資培育中心教育實習安排及協調要點之規定、各實習學校固定實習名額,洽詢瞭解實習缺額,並由指導教授及召集人在教材教法或教學實習之課堂上,召集同科申請者協商決定實習學校。
3.申請者至本中心網頁下載切結書表格正本一份,填寫後交各科召集人。
96年11月30日(星期五) 申請者繳交經同科申請者協商決定之實習學校名單與切結書,本中心上網公告一週。
97年1月11日(星期五) 將確定之實習名單:實習老師、實習學生之個人資料(含姓名、性別、科系、科別分送至各實習學校。
第二種實習安排方式(申請面談) 96年10月22日~96年12月28日 1.於本中心網站陸續公告各簽約實習學校提供本校之申請面談名額。
2.申請者依據本校教務處師資培育中心教育實習安排及協調要點之規定、各實習學校參考實習名額,洽詢瞭解實習缺額。
3.申請者至本中心網頁下載同意書表格正本一份,前往實習學校面談,並於決定實習學校後請該校於實習同意書用印後繳回本中心。
97年1月4日(星期五) 申請者繳交經實習學校同意用印之實習同意書,本中心將實習同意書彙整後上網公告。
97年1月11日(星期五) 公告確定實習學校名單,並發文實習學校確定名額。
97年3月上旬 1.實習資格自我審核:所有欲參加實習之申請者應於加退選前辦理學分自我審核,如發現專業或專門課程尚有不足應即補修學分,如仍不符合教育實習資格,即需申請放棄實習申請並向實習學校提出致歉函。
2.初檢申請:91(含)學年度以前進入教育學程之申請者應辦理初檢申請。
3.專門課程證明書及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申請繳交申請:92(含)學年度以後進入教育學程之申請者應辦理此項申請。
97年5月 拜訪實習學校
97年5月30日(星期五) 放棄實習申請:申請者如因考上研究所或重大原因無法參加實習者,應即辦理放棄實習申請,並備妥放棄實習申請書及實習學校致歉函影本等送本中心辦理。(經確認實習學校之申請者,如未如期至實習學校辦理報到且未辦理任何放棄教育實習申請程序者,本中心可視需要將名單公告上網周知;此類學生第2年仍得安排教育實習,但其安排之順位列於同科逾期申請同學之後。)
97年6月1日 繳交拜訪紀錄單
97年6月上旬 實習教師(學生)職前研習:半年實習學生、一年實習教師及實習指導教授參加;選舉實習學會總召集人、副總召集人及各科召集人。
97年7月1日(星期二) 一年實習教師至實習學校報到並繳交報到表至本中心。
97年7月18日(星期五) 繳交教育學程相關學分之畢業成績單正本及畢業證書影本:(辦理延畢實習者大學部改繳延畢申請書、研究生改繳不畢業申請書)經資格審核通過取得教育實習資格。
97年7月25日(星期五) 半年制實習學生及一年制實習教師返校進行實習研習。(由實習學會規劃)
97年8月1日(星期五) 半年實習學生至實習學校報到並繳交報到表至本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