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學年度初檢申請(一年實習--91學年度以前進入教育學程者

親愛的同學:您好!

恭喜您即將修畢教育學程取得教育實習的資格,以下是有關修畢教育學程或參加教育實習前申辦初檢之說明,請您依序、耐心地看完AF項及其細項之說明,並請點選第F項第1線上登錄相關資料直接於網頁上鍵入個人資料,並依指示下載及列印,最後將個人「繳交資料」送師資培育中心。並將填妥之教育專業學分表專門課程學分表電子依據第F項第8點及第9點之說明E-mail 師資培育中心。謝謝您的合作!!

 

若您已填報完成,但漏印填表後資料  按此 可補印資料

  1.  

對象(同時具備(1)+ (2)+ (3))

(1)91()學年度以前開始修習教育學程

(2)今年6月前可修畢教育專業及專門課程

(3)大四及研究所應屆畢業生(具備本校所規定之畢業學分及資格者),

或 撰寫碩士論文,

或 休學期間之研究生

今年欲參加實習 一年者

  1.  

注意事項

  1. 符合上列事項, 如今年不參加一年實習者仍須辦理初檢以取得實習教師證;但今年選擇參加半年實習者則免作此項申請,請另選擇半年實習之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及專門課程證書申請。

  2. 本校教育學程校友申請實習,如以前已辦畢初檢,仍應辦理基本資料更新。

  3. 撰寫碩士論文之研究生如欲參加實習須繳交帶論文實習同意書(下載)

  4. 因考上研究所或其他重大原因放棄實習者,應即辦理放棄實習申請(放棄實習申請書致歉函範例下載),但仍可繼續參加初檢申請實習教師證。

  5.  同學應於加退選截止日前先行自我檢核教育及專門課程學分是否符合修畢教育學程資格,如有不足應即時辦理加選。

  6.  本作業須待7月中下旬,申請一年實習之全體同學均已繳交畢業證書、成績單及相關資料並查驗無誤,再經本中心審查後,方可送台北市政府教育局申請實習教師證,作業繁複耗時,請同學務必自行確認各項資格無誤,以免屆時未能通過初檢。

申請日期

97320 331

  1.  

申請地點

新聞所205室師資培育中心(上網登錄個人資料後列印,再至新聞所205室繳交列印之個人書面資料)

  1.  

初檢流程

  1. 同學於加退選前完成教育專業及專門課程學分自我檢核:欲取得領域資格者請注意應修習領域核心課程及其他主修專長學分

  2. 同學上網填寫初檢申請資料後繳交書面資料至師資培育心並E-mail 電子檔案。

  3. 711 前繳交相關畢業證書及畢業成績單。

  4. 全體同學證書均繳交後,由師資培育中心造冊送台北市政府教育局辦理審核。

  5. 領取實習教師證。

繳交資料

(範例 PDF檔)

以下資料請依序於左上角裝訂後,繳交師資培育中心:

1. 線上登錄相關資料後列印結果共2頁。(結果補印)
2.
最近三個月半身脫帽相片一式2張。(須為相館沖洗之正式相片)
3.
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自行黏貼於個人資料表)
4.
本人郵局存摺封面影本。(今年不參加實習者免附)
5.
本學期(96-2)選課單影本或列印網路選課單。(本學期未修教育學程相關課程者免附)
6.
歷年成績單正本。(繳交至96學年度上學期之成績,含相關教育專業科目及專門課程學分,並請以色筆標示該科目)
7.
個人歷次專門課程認定申請結果。(已辦過初檢或本科系且不申請領域資格者免計者請以色筆標示)

8. 教育專業學分表(教育專業學分表範例下載) 電子檔:

(1)   以上檔案請修改鍵入資料後另存新檔。

(2)   教育專業學分檔案命名規則:學號+姓名ex:R88221005王小明

(3)   電子檔請另行E-mail至師資培育中心education@ntu.edu.tw主旨為:姓名+教育專業課程,如:王小明教育專業課程。

9.修習專門課程學分表(修習專門課程學分空白表下載範例檔:無領域非本科系下載 ; 範例檔:領域之本科系下載   ; 範例檔:領域非本科系下載)電子檔:

(1)   以上檔案請修改鍵入資料後另存新檔。

(2)   修習專門課程學分檔案命名規則:姓名+科別ex:王小明生物

(3)   電子檔請另行E-mail至師資培育中心education@ntu.edu.tw主旨為:姓名+申請證書,如:王小明申請證書。

(4)   專門課程學分表係填寫符合本校專門課程一覽表之科目學分(上網查詢本校專門課程科目學分一覽表),修習領域資格之本科系所同學仍須修習及填寫領域核心課程及其他主修專長之科目;,修習專門課程超過2個科別以上者請分別存檔(例:同時申請認定英文科及公民科)

10.專門課程科目學分一覽表影本乙份:請檢附前項依據年度之一覽表並以色筆註記對應科目,並請注意備註欄、說明欄及每科頁尾之備註事項。(本科系所且非領域資者免附)

11.畢業證書影本及本學期成績單正本。(與任教資格有關之畢業證書均須檢,請於97.7.11前儘速繳齊)

12.自傳及履歷表。(格式不拘,可自行設計)

13.役畢、免役證明或其他各式相關文件

14.中級以上全民英檢考試合格證書影本(12月前底自由繳附英語能力檢定合格證書影本,繳附者將由本中心於教育學程證書上加通過級數)。

15.帶論文實習同意書(帶論文實習之研究生須檢附)

16.休學證明書(休學期間研究生須檢附)

17.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18. 實習學校拜訪記錄單 (參加實習同學於97.6.2前另行補繳)

(1)實習學校及實習名單(實習科別學校)

(2)實習學校拜訪注意事項:

a. 請依上表中每校排序第一人擔任臨時聯絡人負責聯繫實習學校及其他同學一同前往實習學校

    拜訪(聯絡人可至師資培育中心取得同學之聯絡方式)

b. 聯絡對象::實習學校教務處教學組長或教務主任。

c. 拜訪時請攜帶實習拜訪紀錄單及實習學校要求相關資料,並請受訪者簽名後, 經台大指導教

   授簽名後交回師資培育中心。

d. 實習學校拜訪時間: 9751 ~ 5月30日 (應配合實習學校時間)

     (3)實習拜訪紀錄單請另案於97.6.2前補繳至師資培育中心,若因故無須辦理拜訪或無法按時繳交

          者,請於拜訪紀錄單備註欄簡要說明後繳回。

 

 


如有任何初檢相關疑問,請洽師資培育中心 小姐,電話02-3366-5717